環境永續發展


溫室氣體排放

指標與目標

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是造成氣候緊急狀態的主因,企業的溫室氣體管理,是各利害相關者關心的主要議題之一。

自2023年起,本公司依照ISO14064-1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溫室氣體查驗指引,建立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機制,每年定期盤查全公司各廠區之溫室氣體排放量。

2024 年度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盤查結果已委由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有限確信,並依據《確信準則 3410 號》出具確信報告。

單位:公噸CO2e 

項目 2023年 2024年
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160.65
214.0935
範疇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3,826.86
5,514.7023
範疇三
-
28,680.0099
總排放量 = 範疇一 + 二
3,987.51
5,728.7958
總排放量 = 範疇一 + 二 + 三
-
34,408.806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範疇一 + 二)
1.49
1.24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範疇一 + 二 + 三)
-
7.46

註1:依2023年及2024年排放量之統計。
註2: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總排放量(公噸CO2e )/百萬營業額;營業額來源為年報合併綜合損益表
註3:2023 年尚未執行範疇三排放盤查作業,故當年度無相關數據可提供
註4:涵蓋永道全集團,包含臺北營運總部、臺北廠、中國大陸永道、日本永道、美國永道及越南永道。
註5: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署網站( https://www.moeaea.gov.tw/ )。

為掌握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找出大宗排放源進而規劃減碳策略,永道已規劃於未來參考ISO14064:2018標準及環境部碳足跡資料庫與世界永續發展委員會(WBCSD)之盤查技術文件,計算各項主要其他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量。 

本公司於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確信範疇內溫室氣體排放情形如下:

單位:公噸CO2e 

溫室氣體排放範疇
排放量
範疇三: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購買之商品及勞務
20,066.4312
資本財
3,058.5816
未納入範疇一或範疇二之燃料與能源相關活動
1,039.7630
上游運輸及配送
1,369.6069
營運中產生之廢棄物
386.9482
商務旅行
279.9464
員工通勤
201.7412
上游租賃資產
2.1773
下游運輸及配送
667.6059
已銷售產品之加工
754.3533
已銷售產品之使用
47.4873
已銷售產品生命週期結束之處理
802.4212
下游租賃資產
2.9465
特許經營權
0.0000
投資
0.0000
範疇三 小計
28,680.0099
範疇一 + 範疇二 + 範疇三 合計
34,408.806

本公司採用營運控制權法設定溫室氣體組織邊界,包含集團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於營運控制權法下,本公司 100% 認列本公司所擁有與控制之營運範圍內涵蓋之排放。

減量措施 

本公司為「已承諾」參與科學目標減碳的行動企業, STBi 減碳目標為:

以2024年設定為基準年,承諾到近期目標年 2035 年,將範疇一與範疇二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少 42%,同時將範疇三經濟強度排放量降低 66.3%,且針對範疇三碳排放的減排行動,我們將要求供應商逐步提供產品碳足跡資訊或與生產相關之碳排放數據,作為未來範疇三碳排放管理的參考依據。

為達成減量目標,本公司透過永續發展委員會定期監督與追蹤減量進度,除持續強化製程端的節能與減碳績效外,亦積極投入再生能源發電相關投資,包括建置太陽能板等設施,以多元方式提升整體減碳成效。另本公司亦以產品生命週期為概念,落實於物料設計選用、供應商在地採購策略、節電生產及綠色運輸等構面之減碳,並將持續洽談購買再生能源,以期實現本公司減碳之各階段目標。透過上述減碳作為, 2025 年範疇一及範疇二碳排放量已較基準年減少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