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董事會職責與組成
董事會職責與組成
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董事(包括獨立董事)應不少於五名,且不得多於九名。
其主要職責為:
- 指導公司策略
- 監督管理階層
- 對公司及股東負責
董事會名單
|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主要經(學)歷 |
|---|---|---|---|
| 董事長 |
YFY GLOBAL Investment B.V. 代表人:何奕達 |
台灣 |
美國麻省理工史隆管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 永道射頻技術(股)公司 董事長 |
| 董事 |
永豐餘典範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駱秉正 |
台灣 |
美國康乃爾大學強森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碩士 永豐餘投資控股(股)公司 總經理 |
| 董事 |
永豐餘建設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温宏仕 |
台灣 |
友達光電副 廠長 群創光電 處長 |
| 董事 | 林秉毅 | 台灣 |
華盛頓大學資管所碩士 中華開發工銀直接投資部 經理 |
| 獨立董事 | 郭錦蓉 | 台灣 |
美國南伊利諾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 |
| 獨立董事 | 李慶義 | 英國 |
HITOTSUBASHI UNIVERSITY MBA 達爾膚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獨立董事 | 邱仁鈿 | 台灣 |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博士 碩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與落實情形
本公司於2022年7月12日第二屆第二次董事會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在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中,第一節「董事會結構」中訂有董事成員多元化的方針。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參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遵守「董事選任程序」及「公司治理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間均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規定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本公司獨立董事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均未擔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及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且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二年亦未曾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董事會多元性
| 多元化管理目標 | 2025達成情形/具體原因與未達成採行之措施 |
|---|---|
| (1)公司經理人兼任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否。將於下屆董事會改選時,檢視並調整兼具公司或關係企業員工身分之董事比例,使該類人數低於三分之一,以降低潛在利益衝突風險,強化董事會決策獨立性與監督效能,健全治理架構並符合法規精神。 |
| (2) 任一性別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 | 否,目前有1位女性董事。考量目前專才,擬於三年後視公司需求及當時的業務、風險管控、專業背景均衡發展評估候選人名單,期能符合性別多元管理目標。 |
| (3)成員專業背景宜涵蓋經營管理、財務會計、風險管理。 | 是,目前董事會成員背景中: 各種不同背景之風險管理4位、經營管理專業6位、財務會計1位。 |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 7 位董事組成,具員工身分之董事為 3 位,獨立董事為 3 位。
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即33%)以上為目標,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86%(6位),女性占14%(1位),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成目標。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如下
| 職稱 | 董事長 | 董事 | 獨立董事 | ||||
|---|---|---|---|---|---|---|---|
| 姓名 | 何奕達 | 駱秉正 | 溫宏仕 | 林秉毅 | 郭錦蓉 | 李慶義 | 邱仁鈿 |
| 性別 | 男 | 男 | 男 | 男 | 女 | 男 | 男 |
| 年齡 | 51-60 | 51-60 | >60 | 41-50 | >60 | 41-50 | 51-60 |
| 兼任本公司員工 | √ | √ | √ | ||||
| 專業背景 | |||||||
| 產業經驗 | √ | √ | √ | √ | |||
| 商務 | √ | √ | √ | ||||
| 財務 | √ | √ | |||||
| 經營管理 | √ | √ | √ | √ | √ | √ | |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
| 營運判斷能力 | √ | √ | √ | √ | √ | ||
| 經營管理能力 | √ | √ | √ | √ | √ | √ | |
| 危機處理能力 | √ | √ | √ | √ | |||
| 國際市場觀 | √ | √ | √ | √ | √ | ||
| 領導決策能力 | √ | √ | √ | √ | √ | √ | √ |
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
本公司於2022年7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範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每年應執行內部績效評估,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另當年度已委外辦理績效評估者,得免辦理內部績效評估。